工業工程師|試場規則
1.當天請務必攜帶之應試用品為:
(1)准考證
(2)有效證件(以身份證為主,或可持其他替代證件,限駕照、護照或貼有照片之健保IC卡,如為外籍人士,則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或台灣居留證正本)
(3)2B鉛筆與橡皮擦
(4)計算機
2.應試當天出示的有效證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時,將不得參加考試。未攜帶有效證件者,將喪失及格資格。
3.進入考場,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(如行動電話、微型耳機、呼叫器、電子字典、個人數位助理機等),違者該科以零分計;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、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,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。
4.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遺失恕不負責。
5.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座,測驗期間需遵守監試人員之指示及規定位置放置,否則以違規論,並取消應試資格,不得進入試場。
6.請於考試時間前10分鐘到達應試教室,進入試場前,請先查看試場門口之座位表,按號碼就坐。
7.監試人員開門始可進入試場並開始作答,入坐後將准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便監試人員核對。
8.測試時間開始後,遲到逾20分鐘者,不准入場,己進入試場者,30分鐘內不得出場,違者取消考試資格。
9.答案卡、考桌及准考證三者之號碼須完全相同,如有不同,應立即舉手,請在場監試人員處理,否則該科不予計分。
10.答案卡未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,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,由考生自行負責,不得提出異議。
答案卡依下列方式處理之:
(1)請考生自備2B鉛筆、擦拭易淨之橡皮擦,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。
(2)請按試題之題號,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,並完全塗滿,不可塗出方格外、塗滿一半、打×或打勾,畫記請粗黑、清晰,以免影響計分。
(3)如答案要更改時,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,再行作答,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,或將答案卡污損。
(4)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,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,答錯不倒扣分數;未作答或複選者,不予計分。
(5)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,請勿折疊。
11.各科答案均須寫在答案卡上,寫在試題卷上者,不予計分。
12.未如期到場應考者,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13.各科考試時間皆為一小時。未經許可,不可任意離開座位,違者成績將送試務小組審核,不得提出異議。如需撿拾掉落物品,請舉手請監試人員協助。
14.考試進行中,尚未達可交卷時間,如因不可抗力離場,須經監試人員許可,所致測驗時間短少將不予補足。
15.考試時在答案卡、準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或作任何記號,傳遞、夾帶或左顧右盼、意圖窺視、相互交談、抄襲他人答案、自誦答案、加以污損、自行撕毀座位號碼、飲食或嚼食口香糖等行為,皆屬違規,成績將送試務小組審核,不得提出異議。
16.監試人員宣布「考試結束,請停筆。」時,應立即停筆,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將視為違規,並視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。考生得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,宣布離場後始可離 開。宣布離場前,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,否則以違規論,酌扣分數。
17.試題卷不得攜出試場,違者將酌扣分數。
18.應試者入、出考場及考試中如有違反上述應試注意事項或不服監試人員指示者,監試人員得登記其姓名、準考證號碼,交由試務小組審核處理,必要時請其離場,不得要求退費及辦理延期考試。
19.請考生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,以免影響本身權益。
20.考試期間若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須延期考試時,除在本會網站(www.ciie.org.tw)公布外,將於應試當天前寄發E-mail通知。如未能參加改期之考試,可向本學會申請退費,退費辦法另行公告。
21.其餘未盡事宜,本學會保有最後解釋之權力。如有相關最新消息,將公告於本學會網站,並同步以大宗E-mail周知所有考生。